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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心得 | 西藏自治区金融系统人民调解员培训学员学习心得分享
2025-11-044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金融纠纷调解机制,提升调解员化解复杂金融矛盾的专业水平与实操能力,建设一支懂法律、精业务、善调解的高素质队伍,西藏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于2025年10月21日至24日在拉萨举办金融系统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班。此次培训由系统化课程与互动教学相结合,着力强化调解员法律知识应用、纠纷研判及实操能力,培训结束后学员们反响热烈,特挑选3篇培训心得分享给大家。


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

——龙洋

2025年10月参加本次金融系统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是一次充实且意义非凡的学习之旅,此次培训围绕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保险调解实务操作及风险防范展开,既夯实了理论根基,又优化了实务认知,对统筹人伤理赔调解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一、深悟调解理论内核,锚定人伤理赔工作方向

人民调解作为诉讼外的重要纠纷解决方式,是基层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更是保险行业化解理赔争议的关键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论述,让我深刻认识到人伤理赔调解绝非简单的“讨价还价”,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的具体实践。

此次培训明确了人民调解人伤调解应坚持依法合规和平等自愿的原则。在车险和非车险人伤案件的理赔处理过程中,根据保险合同,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协调包括被保险人、受害人在内的各方当事人,明确案件事实、确定侵权赔偿责任和保险赔付责任,共同解决侵权损害赔偿问题和保险赔付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的理赔工作环节。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规范的框架内确定事故事实、保险责任、赔付金额等,不得为追求调解效果采用违法违规手段。人伤调解应尊重被保险人、事故受害人等各方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行调解,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欺骗、威胁等手段进行调解,应遵循“自愿平等、中立公正、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核心原则,这与保险理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要求高度契合。过去处理人伤案件时,有时过度聚焦于赔付金额核算,却忽视了对当事人诉求的深度倾听。如今我更加清晰:人伤案件涉及伤者康复、家庭生计等切身利益,调解需兼顾法律刚性与人文温度,既要精准适用保险条款与赔付标准,更要通过有效沟通缓解对立情绪,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精研保险调解实务,优化人伤理赔操作流程

保险纠纷调解具有灵活性、保密性、低成本、高效性的显著特点,这在人伤理赔领域体现得尤为突出。结合培训所学与工作实践,我对人伤调解实务形成了更系统的认知。

人伤调解开始时,调解人员首先应向事故各方人员进行调解宣导,明确人伤调解的目的和意义,对调解流程、赔偿项目及标准、索赔资料和注意事项等进行解释和说明。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被调解人的心理感受,理解被调解人员的赔偿处理意愿。调解人员要在调解中充分体现出主持调解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坚持依法合规调解,可通过明示相关法律法规、类似案件的司法裁判惯例、调解案例等方式举例说明,打消被调解人疑虑。调解人员应主动控制人伤调解的进程和方向,聚焦矛盾点进行沟通,必要时可分开当事人进行单独谈话。调解人员应注意调解用语的规范和合理,语气上应始终保持礼貌,在关键观点表达前应慎重、负责,表达的过程应专业、坚定、自信,不应模棱两可。

此次培训学到的“聚焦核心诉求+预判底线”方法,为这类案件提供了清晰思路:先通过医疗专家意见明确合理康复范围,再结合保险责任划定赔付边界,为调解奠定基础。调解过程中,“倾听引导+专业释明”至关重要。伤者往往因对理赔流程不熟悉而产生疑虑,甚至轻信“人伤黄牛”的虚假承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耐心倾听伤者诉求,用通俗语言解读赔付项目计算依据,如误工费如何结合收入证明与误工时长核算,护理费如何参照护理等级标准确定;也要主动揭露“黄牛”高额代理费、伪造材料骗保等风险,引导当事人通过正规渠道维权。同时,对争议较大的案件,可引入法医、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论证,提升调解公信力。

调解协议签订后,需明确履行期限与方式,同步做好回访跟进,避免因履行不到位引发新争议。这一闭环管理思维,将有效提升调解协议履行率。

三、筑牢风险防范防线,守护公司与客户双重权益 

人伤理赔调解面临多重风险,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合规问题或权益受损。此次培训对风险防范的讲解,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针对道德风险,核心是防范保险欺诈。“人伤黄牛”常通过篡改病历、虚假鉴定、伪造误工证明等手段骗取赔款,涉嫌保险诈骗罪。对此,我们需建立“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主动调解、专业审核”的全链条防范机制:出险时引导当事人直接与保险公司对接,拒绝第三方代理;核损中利用大数据比对医疗费用合理性、职业收入真实性;发现可疑线索及时上报,联合司法机关打击骗保行为。

针对信息不对称风险,关键在于强化信息公开与普及。部分纠纷源于投保人对保险责任、赔付标准不了解,甚至误解“投保易理赔难”。公司计划在理赔环节主动出具详细赔付清单,逐项说明计算依据;同时通过网点宣传、短视频等形式,普及“共同委托评残”“赔款直付本人”等防范技巧,从源头减少争议。

对经人伤调解,但最终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案件,调解人员应全面整理案件资料,明确赔偿争议焦点并形成书面材料移交诉讼案件处理人员,协助做好案件诉讼的准备工作。人伤理赔案件进入诉讼环节后,诉讼案件处理人员可参照人伤理赔案件调解的相关规则参与司法机关组织的调解或和

四、践行培训成果转化,推动人伤理赔工作提质增效

此次培训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人伤分部经理不仅是理赔管理者,更应是调解工作的推动者与引领者。回到工作岗位后,我将从三方面落地实践:

(一)建强调解队伍:开展“理论+实务”内部培训,重点讲解人伤调解技巧、常见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培育既懂保险条款又通调解艺术的专业团队。

(二)优化调解机制:建立“案件分级调解”制度,简单案件由理赔专员现场调解,复杂案件启动“理赔+法务+医疗”联合调解模式;对接行业调解机构与法院,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渠道。

(三)强化预防管控:将风险防范融入理赔全流程,前置“人伤黄牛”风险提示,规范鉴定委托与赔款支付流程,从源头降低纠纷发生率。

此次培训是一次理念更新与能力升级。未来,我将带领人伤分部以更专业的调解服务、更严密的风险防控,践行人保使命“人民保险 服务人民”的初心,在化解理赔纠纷中传递保险温度,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太保财险西藏分公司

——刘玉会

此次金融系统人民调解员培训,以理论讲授与实务案例相结合的形式,系统梳理了金融系统调解的核心逻辑与实践方法,让我对这份兼具专业性与温度的工作有了全新认知,收获颇丰。

首先,经过2天的集中培训,以及分组讨论,个人收获颇丰,充分认识到调解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能以非对抗、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纠纷,同时也是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纽带。培训让我深刻把握了金融调解的独特性与核心原则。与普通民事调解不同,金融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产品条款与专业规则,且具有涉案金额大、影响范围广、专业要求高的特点,这要求调解员必须兼具法律素养与金融知识储备。培训重点强化了调解的基本原则:中立性是立身之本,调解员需始终保持不偏不倚的立场,避免任何可能影响公正的倾向;自愿性是程序前提,任何调解环节均需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制推进;保密性则是建立信任的关键,需严格保护调解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金融调解的公信力基础,是后续所有工作的出发点。

其次,调解工作的核心技巧是“先共情,再说理,后解结”,而注意点则围绕“中立、自愿、保密”三大原则展开,确保过程合法且高效。

一、核心调解技巧

(一)倾听与共情技巧:先让双方“把话说完”,不打断、不评判,用“我理解你的处境”“你当时一定很着急”等话术回应,快速拉近距离,缓解对立情绪,这是后续沟通的基础。

(二)信息梳理技巧:待双方情绪平复后,提炼纠纷核心(如“你们的分歧主要在还款时间”),剔除无关情绪表达,帮双方聚焦问题本身,避免陷入无意义争吵。

(三)引导协商技巧:不直接给出方案,而是用“你希望对方如何解决”“如果对方做出让步,你能接受吗”等开放式问题,引导双方主动提出诉求与让步空间,让解决方案更容易被接受。

(四)借力破局技巧:若双方僵持,可引入共同信任的第三方(如社区老人、行业前辈),或用类似案例“之前有类似情况,他们通过这样的方式解决了”,打破僵局。

二、关键注意点

(一)坚守中立底线: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发表“你明显没理”“他做得没错”等倾向性言论,不泄露一方私下透露的让步意愿,避免失去某一方的信任。

(二)尊重自愿原则:全程不强迫,若一方明确表示“不愿调解”,需终止流程,不强行推进;达成的调解协议也需双方自愿签字,不施压。

(三)做好保密工作:对调解过程中涉及的个人隐私、商业信息等严格保密,不对外传播,这是建立信任的关键,尤其适用于家庭、职场等敏感纠纷。

(四)确保合法合规:调解方案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如约定“不还合法债务”),若涉及专业领域(如金融、劳动),需提前了解相关法规,避免协议无效。

最后,调解工作确实高度依赖自身知识的专业性与经验的实用性,二者如同“车之两轮”,缺一不可--知识确保调解不偏离法律与规则框架,经验则让沟通更灵活、解决纠纷更高效。知识储备是调解的“压舱石”。一方面要懂基础法律(如《人民调解法》《民法典》),能判断诉求是否合法、协议是否有效,避免“和稀泥”式调解;另一方面要懂场景常识,比如处理消费纠纷需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劳动纠纷要清楚工资、社保相关规定,专业知识能帮你快速抓住纠纷核心,让当事人信服。而经验积累是调解的“润滑剂”。比如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有经验的调解员知道先“递杯热水、拉把椅子”缓和气氛,而非直接谈解决方案;面对僵持的双方,能通过过往类似案例“搭桥”,用“之前有商户和顾客也遇到过类似问题,最后通过分期退款达成一致”的经验,引导双方让步。这些细节无法仅靠书本学会,需要在一次次调解中总结打磨。不过,经验并非“靠时间熬”,而是要主动复盘-每次调解后思考“这次哪些话让当事人愿意开口”“哪个环节卡壳了”,再结合知识优化方法,才能让自身能力持续提升。

为将调解专业知识转化为实战能力,计划围绕“专业夯实、实战破局、体系沉淀”三个阶段推进,聚焦保险纠纷“条款复杂、责任认定难、情绪对抗强”的特性落地工作,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专业巩固期-筑牢保险调解“认知根基” 

(一) 梳理保险核心知识体系:针对培训重点,按“险种类型”(寿险、财险、健康险)分类,整理高频纠纷对应的关键条款(如健康险“等待期”“免责条款”、车险“事故责任划分”),结合《保险法》《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制作“保险纠纷-条款解读-法律依据”对照表,确保精准把控责任边界。

(二)开展模拟调解专项训练:每周选取2个典型保险案例(如“健康险拒赔纠纷”“车险定损争议”),按培训所学流程模拟调解,重点练习“用通俗语言拆解专业条款”(如将“既往症”转化为“投保前已有的疾病”)、“引导双方聚焦‘保险责任是否成立’”,结束后对照培训课件复盘话术与节奏问题。

(三)对接保险机构关键岗:主动联系辖区内保险公司的理赔部、客服部,了解其内部理赔流程(如定损时效、拒赔审批环节)、投诉处理标准,建立“保险机构对接清单”,明确后续联合调解的对接人及响应机制,减少沟通壁垒。

二、第二阶段:实战突破期-提升保险纠纷“化解实效” 

(一)分级承接实战案件:优先从“单一个人纠纷”入手(如个人健康险拒赔、车险小额定损争议),独立完成调解全流程;1个月后尝试参与“涉家庭/小群体纠纷”(如家庭保单退保争议、同一险种的2-3人集体投诉),针对“情绪激动型”当事人(如重疾拒赔客户),运用培训中的共情技巧先安抚情绪,再谈责任认定;针对“理性质疑型”当事人(如企业财险客户),用数据、条款逐一回应质疑。

(二)攻克调解核心难点:针对保险纠纷“证据多、认定难”的问题,提前学习“保险理赔材料审核要点”(如医疗单据有效性、事故证明关联性),在调解中引导双方“按责任认定逻辑提交证据”;针对“定损金额分歧”,尝试引入第三方公估机构意见,打破僵持局面。

(三)建立“高频问题速查库”:记录实战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如“如何认定‘未如实告知’是否影响承保”“退保现金价值争议如何处理”),联合资深调解员或保险法务,整理标准解答及案例参考,确保同类问题快速响应,提升调解效率。

三、第三阶段:总结优化期-形成保险调解“个人方法论”

(一)提炼保险调解标准化流程:结合半年实战,按“纠纷类型”总结可复用的调解流程,例如“健康险拒赔纠纷:先核查‘投保时告知义务是否履行’→再确认‘事故是否在保险责任内’→最后协商‘是否存在部分赔付可能’”,明确每个环节的核心动作与风险点(如核查告知义务时需重点看“投保问卷填写记录”)。

(二)开展专项复盘提升:每季度选取3起典型案例(含成功与失败案例),从“专业度”(条款解读是否准确)、“效率”(调解周期是否超预期)、“满意度”(当事人反馈)三个维度复盘,针对短板补充学习(如若“长期护理险纠纷”处理不足,可专项学习护理险保障范围与申请条件)。

(三)输出保险调解经验:将自身总结的“保险纠纷调解技巧”(如“如何化解客户‘买保险就是保一切’的认知偏差”),在辖区保险调解工作交流会中分享,或整理成案例分析材料,为解决行业共性问题提供参考。

此次行业人民调解员培训,既是专业知识的“充电”,更是调解思维的“重塑”。它让我跳出“就纠纷解纠纷”的局限,深刻认识到保险调解不仅是平衡双方利益的过程,更是修复保险消费者信任、维护行业公信力的关键环节。未来,我将以“专业解读条款、共情化解对立、合规促成共识”为准则,把培训所学的条款分析方法、情绪疏导技巧融入每一次调解实践,既守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也助力保险机构规范服务,在每一起纠纷的化解中,传递保险行业的温度与公平。


阳光财险山南分公司

——次旦平措

参加西藏自治区金融系统人民调解员培训的这段时光里,我如同踏入了一片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新天地,每一堂课、每一次讨论都像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金融纠纷调解知识的大门,让我对这份工作有了更为深刻且全面的认识,也让我在个人成长与业素养提升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知识积累

金融行业纷繁复杂,各类金融产品、交易模式层出不穷,这也导致了金融纠纷的多样性和专业性。在培训中,专业讲师们为我们系统地讲解了金融法律法规、金融产品特性、金融交易流程等基础知识。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我逐渐构建起了一个较为完整的金融纠纷调解知识体系。例如,在学习金融合同纠纷时,我了解到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以及如何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些知识的积累,让我在面对复杂的金融纠纷时,能够迅速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二、技能提升

调解工作不仅仅是知识的运用,更是一门需要掌握多种方法和技巧的艺术。在培训中,我们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形式,深入学习了倾听技巧、沟通技巧、情绪管理技巧等。倾听是调解工作的基础,只有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才能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需求。在模拟调解场景中,我学会了如何通过眼神交流、点头示意等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被尊重和理解。沟通技巧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引导他们理性地看待问题,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而情绪管理技巧则让我在面对当事人的激动情绪时,能够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让情绪影响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思维转变

金融系统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培训中,我深刻认识到,调解工作不仅仅是解决纠纷,更是要通过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进行调解。同时,我们还要注重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通过调解,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社会的温暖,从而增强他们对法律的信任和对社会的认同感。

四、实践感悟

理论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在培训期间,我们有幸了解一些真实的金融纠纷调解案例。通过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每一个案例都有其独特的情况,需要我们在调解过程中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当事人的不配合、情绪激动等困难,但正是这些困难,让我们不断成长和进步。通过实践,我逐渐掌握了调解工作的节奏和方法,也提高了自己的应变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未来展望 

金融行业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行业,新的金融产品、交易模式和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作为金融系统人民调解员,我们必须保持持续学习的态度,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未来,我将更加注重对金融领域前沿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关注金融行业的发展动态,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同时,我也将不断总结调解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反思自己的不足之处,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最后,这次西藏自治区金融系统人民调解员培训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仅让我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技能,还让我树立了正确的工作理念和价值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严谨的态度,投入到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中去,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就一定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金融系统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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